| 索 引 号: | 11130630000809694R/2019-00131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9-06-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民政局公告 | ||||
| 涞源县民政局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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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以下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由于登记电话无法联系,邮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单位应到该局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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