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9-0071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9-05-0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9-05-07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5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经审查,201957日我局对1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58日-20195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2-7324007(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074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涞源县壮大废石加工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涞环验〔20196

201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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