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9-0062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9-02-2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9-02-28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1日-20193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玖兴农牧发展涞源有限公司20万吨肉鸡加工及3万吨鸡肉熟食深加工项目

涞源县涞源镇曲村东北侧830米处

玖兴农牧发展涞源有限公司

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厂区地理中心坐标为:E114°44′56.31″,N39°22′54.95″。项目厂区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加工厂,北侧为养殖场和空地。距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830m处的曲村和东侧138m处的拒马河支流。项目占地面积为163822.17 m2(合245.7亩),其中旱地160549.20m2,农村道路418.86m2,沟渠1491.99m2,设施农用地304.93m2,田坎1057.19m2(见附件)。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63236m2,其中,生产车间及冷库65000m2,熟食生产车间及库房26474m2,调理品车间及库房24960m2,制冷机房4000m2,职工宿舍21520m2,综合办公楼2475m2,食堂5060m2,污水处理6182m2,锅炉房465m2,门卫等附属600m2,蛋白车间3000m2,纸箱辅料库2000m2,车棚1500m2。并安装屠宰设备、熟食加工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建设规模:主要产品包括分割鸡肉、鸡肉深加工熟食(酱卤肉制品、调理生制肉、调理熟制肉);副产品包括羽毛粉、油脂和肉骨料饼。建成后年屠宰肉鸡20万t,深加工鸡肉熟食3万t。

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0万元,占总投资2%。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物料堆场做到密闭和全覆盖,防止二次扬尘污染(2)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用于厂区平整,并压实(3)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扬尘点及道路洒水(4)当风速大于4m/s时,建设工程应停止土方施工。(5)施工现场严禁烧煤、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6)文明施工,认真搞好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7)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降低水土流失量。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盥洗水,项目拟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旱厕做好防渗措施,要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可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施工现场产生的工人盥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泼洒地面抑尘,既提高水的利用率,也抑制施工扬尘,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声环境:施工现场提出以下要求以减少施工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禁止中高考期间施工,减少夜间施工,以免噪声扰民。(2)建设单位禁止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应向有资质单位购买商品混凝土。(3)降低人为噪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为避免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尽量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期。在穿行居民区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高音鸣笛,以避免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4、固体废物:拟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2)土石方阶段固体废物产量较大,要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消纳;(3)结构及装修阶段垃圾产生量较小,应在施工场地内设临时垃圾站,达到一定数量及时运往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4)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项目锅炉燃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为5mg/m3、10mg/m3、3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蛋白车间(含羽毛粉加工间和无害化处理间)羽毛粉加工水解罐、烘干机和无害化处理化制机蒸汽冷凝分离后臭气及压榨工序臭气经“两级化学喷淋洗涤塔+氧化电离一体塔”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H2S排放浓度为0.100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NH3排放浓度为0.300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羽毛粉包装工序料仓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熟食车间及调理车间蒸煮工序废汽经冷凝装置冷凝后与油炸、烤制工序废气一并引入有资质单位生产的干式过滤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分别不低于85%),净化后废气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由有资质单位生产的干式过滤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分别不低于85%),净化后由专用的独立烟道排放,油烟排放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采取措施后,根据类比资料,厂界下风向H2S的最高浓度值为0.018mg/m3,NH3的最高浓度值为0.36mg/m3,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水环境:地表示:项目在厂区东北部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35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曝气”,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站出水水质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三级标准,同时符合涞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达标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涞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在涞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项目生产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直接排入东侧138m处的拒马河支流。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区雨水单独收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系统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100m3,雨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兼顾消防废水池,同时设置消防废水收集系统,在发生消防事故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经收集排入消防废水收集池,同时应准备必要的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封堵厂区内外流水沟,防止污染介质外流扩散造成水体、土壤的大面积环境污染。根据历年降雨情况,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以满足最大蓄水要求,不会发生雨水越流至项目东侧拒马河支流,不会对拒马河支流水环境产生影响。下水:考虑污水站池体及各管线属于隐蔽工程,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划为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划为重点防渗区,屠宰车间、熟食车间、调理车间、蛋白车间(含羽毛粉加工间和无害化处理间)划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其他区域统一划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化粪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池体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并做防溢流处理,并定期检查管路管线。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污水管道采用PVC塑料管或水泥管,做好保暖及防漏。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屠宰车间、熟食车间、调理车间、蛋白车间(含羽毛粉加工间和无害化处理间)车间地面全部采用混凝土结构,铺设厚度8-10cm,地面抹平、压光,做防腐防渗处理,并在车间地面设置废水收集导排沟,直接与污水管道相连,确保出现跑冒滴漏或者管道破损等事故时,及时将散溢车间地面的污水通过收集槽收集至车间的污水管道,全部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车间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车间内墙面及墙裙应光滑平整,并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墙裙如采用不锈钢或塑料板制作时,所有板缝间及边缘连接池应密封。车间墙裙高度不应低于3m。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其他区域实施一般地面硬化

3、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制冷机组、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各种机械噪声,源强约70-95dB(A)。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风机、水泵置于隔声间内,底座固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加装消声器;同时厂区内视情况种植高大树木。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项目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次氯酸钠溶液包装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他原料废包装袋/桶经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检疫出的病害鸡,检验不合格鸡肉产品,鸡肉品不合格原料,经企业收集后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运至无害化处理间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待宰间的鸡粪便,嗉囊内容物,鸡内脏清理下的游离脂肪、组织、鸡粪便等,及时清理后,收集到塑料桶内,暂存于车间内暂存场所,日产日清,运至玖兴集团涞源有机肥厂制作肥料;摘除的细小绒毛,鸡爪皮,经收集后外售处置;油炸烤制工序废油,食堂餐厨剩余物,隔油池、蒸煮废气冷凝工序及油烟净化器废油,委托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经机械脱水后与格栅栅渣一并运至玖兴集团涞源有机肥厂制作肥料;职工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置;澄油残渣收集后运至玖兴集团涞源有机肥厂制作肥料;危险废物污水自动监测废液、废液压油和液压油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按厂区废水排污口核算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 315.781t/a;氨氮20.855t/a;总氮28.898t/a;总磷 5.546t/a;颗粒物0.303t/a;SO2 0.370t/a;NOx 1.108t/a;VOCS 0t/a。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中的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相应标准,经处理后的出水全部回用。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指标具体为:COD 20mg/L、氨氮1.0 mg/L、TN 10mg/L、TP 0.2mg/L,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09500m3/a,则按照园区污水厂尾水达标指标核算,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20.190t/a;氨氮1.010t/a;总氮10.095t/a;总磷 0.210t/a;颗粒物0.303t/a;SO2 0.370t/a;NOx 1.108t/a;VOCS 0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为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涞发改备字[2018]35号涞源县国土资源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占地地类说明根据《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占地后期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占地符合用地规划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为本项目出具规划说明项目符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位于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内,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出具相关意见,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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