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涞源县隆森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材12000m3技改项目 | 涞源县银坊镇北坛村村北 | 涞源县隆森石材有限公司 | 张家口正德地质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涞源县隆森石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北纬39° 9'43.49"、东经114°47'12.41",厂区东邻唐河支流,南、西、北侧均为荒山;项目南距北坛村散户(1户)村270m,南距北坛村1100m,西南距苇沟(自然村)510m,西侧隔山距南道神水库250m,西北距南道神村1430m,北距张家坟村970m。火烧车间边界四周至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南距最近环境敏感点北坛村散户(1户)270m。 建设内容:火烧车间50m2,危废间、辅料库、杂物间120m2,橡胶带式真空过滤机50m2;建设规模:技改工程完成后企业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生产成品石材12000m3;产品方案进行了调整,减少荔枝面石材生产量,改为火烧面石材。生产设备:火烧板机1台、液氧罐1个、液化气罐1个、橡胶带式真空过滤机1台、切路沿石锯2台、冷却设施1台。 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 施工期: 技改工程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小型火烧生产车间(彩钢板结构)、危废间、辅料间等辅助用房(彩钢板,一层)以及污水过滤设施,施工工程量小,施工期短,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且随着项目施工结束而对结束。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新增火烧法生产线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4000m3/h)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中其它炉窑排放限值。为减少粉尘外逸,将火烧车间密闭,经常清扫车间地面,同时洒水抑尘。 2、水环境: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生活污水不增加;技改项目实施后,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收集后由东南侧雨水管沟外排至厂区外,车间外部排水沟上部全部加盖,避免外部其它污水的汇入;火烧生产线为干法加工石材,不涉及生产用水及生产废水;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地沟进入车间南侧的沉淀池(共设置10个,每个池子容积为112.5m3)内经过10级沉淀处理,上清水回用生产,余下污水再经污水泵打入真空过滤机挤压过滤,进一步截获污水中颗粒物后,之后通过密闭管道回用于石材加工工序,不外排;为防止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银坊河的污染影响,企业已在厂区临银坊河一侧设置1.2m高围墙,围墙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渗。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厂区东南侧地表水—银坊河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技改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经车间地沟进入厂区沉淀池沉淀+真空过滤机过滤后经水泵通过密闭管道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为防止厂区车间地沟、沉淀池和废水回用管道发生破损或渗漏污染地下水,车间内地沟、污水沉淀池的池壁和底板以及新建的火烧生产车间地面、过滤设施区(架空式、地面建设围堰)均已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渗系数≤10-7cm/s;同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及污水管道的检修,避免设备跑、冒、滴、漏,及时更换破损管道。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声环境:项目首先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距离最近北坛村散户270m,生产噪声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拟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和除尘灰临时堆放在厂区东侧空地,之后由原料运输车带走,送至原料购买地填埋;过滤机污泥定期外送至涞源县宏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技改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NOX:0.041t/a,SO2:0.018t/a,颗粒物:0.216t/a,VOCs:0t/a,COD:0t/a,氨氮:0t/a,总磷:0t/a、总氮:0t/a。 相关部门意见:技改工程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小型火烧生产车间(彩钢板结构)、危废间、辅料间等辅助用房(彩钢板,一层)以及污水过滤设施,不涉及新增用地和重新选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