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723/2018-00264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8-12-0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2018年第三十八批次征地告知书
涞源县2018年第三十八批次征地告知书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8-12-04
 

白石山镇寨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寨子村旱地、南至寨子村旱地、西至寨子村旱地、北至寨子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1.115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白石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白石山村旱地和、南至白石山村旱地和裸地、西至白石山村裸地、北至白石山村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198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白石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白石山村旱地和滩涂、南至白石山村旱地和滩涂、西至白石山村滩涂、北至白石山村公路用地的土地 面积约0.173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菜村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菜村岗村旱地、南至东至菜村岗村旱地、西至东至菜村岗村旱地、北至东至菜村岗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4.293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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