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723/2018-00266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8-12-0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2018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涞源县2018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8-12-04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龙虎旱地和其他草地、南至西龙虎旱地和其他草地、东至西龙虎旱地和其他草地、西至西龙虎旱地和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7.821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城区办事处西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关村其他草地、南至西关村其他草地、东至西关村其他草地、西至西关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03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187.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南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东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西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南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东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西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03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龙虎村旱地和其他草地、南至西龙虎村旱地和其他草地、东至西龙虎村其他草地、西至西龙虎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0.040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西龙虎村旱地、南至西龙虎村旱地、东至西龙虎村旱地、西至西龙虎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0.040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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