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8-0049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8-10-3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10-31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10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10-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1日-20181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鼎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钢结构项目
涞源县北台村东南
涞源县鼎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涞源县北台村东南部,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7'7.07"、北纬39°21'14.61"。项目厂址北侧为永达矿业,西北侧为北台村,项目厂界距离最近住户10m,生产区域距离最近北台村住户70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办公设施。产仓储区位于厂区北侧,生产区厂房为一层建筑,靠北侧为生产加工区,南侧为原料储存区。生活区位于厂区南,远离生产区,降低生产过程中噪声、废气对企业职工的影响。该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流程合理,物流顺畅。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生产仓储区和生活区中间。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钢结构2万吨。
总投资65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3%。
 
施工期:
1、扬尘:采取以下减缓措施:①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②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堆放区尽量设置在项目占地东侧,远离北台村。③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砼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出入口设计在远离北台村一侧。④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⑤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建议靠近北台村一侧设置围挡。⑥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⑦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⑧工地出入口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⑨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保证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2、噪声①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制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③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计划④做好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3、废水施工车辆冲洗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项目在施工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泼洒地面抑尘处理。
4、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乱放,多余土石方及垃圾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抛撒。施工工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固定焊接工序设置8台固定埋弧自动焊机,在8台设备的焊接点设置集气罩和集气管道(共8套),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分别经8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固定处理后排放浓度为7.2mg/m3,排放速率0.01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由1根排气筒排放;移动式焊机产生的烟尘,项目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入车间,经大气流通扩散,由于焊烟尘经处理后排放量很小,预测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抛丸除锈通过压缩空气将抛丸器中的丸料喷射到工件表面,利用铁丸的冲击压力除去工件表面锈渍及氧化物,抛丸操作在抛丸机内自动完成,产生的颗粒物主要为氧化铁,粉尘经抛丸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等离子切割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将布袋除尘器设置于等离子切割机上方,经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2、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盥洗废水,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项目厂区道路及车间、库房地面等均采取硬化措施,防止废水下渗为防止化粪池渗漏污染地下水,要求建设单位对化粪池进行防渗漏处理,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不会渗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体。
3、声环境:项目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为减轻噪声污染,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等防治措施后,北、南、西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北台村贡献值为29.27 dB(A),预计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当地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水平。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不合格品、下脚料全部外售,焊接废渣和职工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外排;危险废物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与废切削液,全部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SO2 0t/a,NOx 0t/a,COD 0t/a,氨氮 0t/a,总氮0t/a,总磷0t/a,VOCs 0t/a,颗粒物0.41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出具备案信息,编号涞发改备字〔201724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经出具该项目选址意见;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已经出具用地说明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意见表;涞源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涞源县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说明;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
 
 
2
涞源县七山旅游滑雪度假区项目
涞源县城南2公里处
涞源县七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涞源县城南2公里处西龙虎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北纬39°19′33.77″,东经114°40′29.68″,项目西北2300米为西关村,东南2300米为西龙虎村,西南2500米为斗军湾村,东北1860米为杏花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0.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雪道、缆车、综合楼、变电站、水泵房、蓄水池等,其中综合楼、缆车基站、变电站、水泵房为永久占地,其余均为临时占地。年运行时间为120天。
第一阶段总投资75185万元,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95%。
 
施工期:
1、扬尘:采取以下减缓措施:1)在土地平整、开挖、回填、取、弃土以及建筑材料装卸运输易飞散物料时,要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蓬布。(2)在道路修建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要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治措施,物料搅拌点应选在下风向处。(3)在景区内容易起尘的道路,大型载重车辆要限时限路行驶,应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4)建筑垃圾的临时堆弃场要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防止二次污染。(5)施工期要控制施工人员数量,施工单位生活服务设施应使用液化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6)室内外装修在材料使用上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4)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环保不达标材料进行室内外装饰。
2、噪声(1)施工机械为高强度非稳态声源,一些设备应该通过加固基座,安装减震片和消声器的措施来降低噪声。(2)运输车辆应禁止鸣喇叭。(3)尽量避开春季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和动物的影响。(4)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掷抛,建设单位应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后,公告附近居民,取得群众谅解后方可施工。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小,不会导致区域声环境质量发生明显改善。
3、废水1)施工营地使用防渗旱厕,职工盥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和泼洒地面抑尘。(2)施工现场产生的混凝土保养及建材(石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各施工现场设置多个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排放的各类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不能回用的水,可实施喷洒,作为道路、场地抑尘用水。(3)施工时对建设项目应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检查,严格杜绝车辆油料的跑冒滴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主要土石方工程有挖方、填方,无多余土石方产生。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特征,结合本项目挖填特点,对项目区全部土石方工程量进行估算,做到分区平衡。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置。建筑垃圾应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环评要求生活垃圾应每天清理,避免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滋生蚊蝇。
5、生态:(1)雪道区:对雪道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18.2hm2。在雪道一侧沿雪道布置浆砌石排水沟3000m,排水沟与建构筑物区排水沟相连,最后连接到涞源县七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蓄水池。在雪道中横向布置土质排水沟约2000m,土质排水沟与雪道一侧的浆砌石排水沟相连,用于拦截雪道破面排水。雪道部分较陡边坡采取浆砌石护坡防护,防护长度约800m。①号、②号、③号、④号和⑤号雪道利用现有山川,依据山体走势建设,不改变地表形态,雪道建成后,全部种植红豆草、苜蓿等适宜水土保持和雪场建设的专用草种进行绿化,⑥号雪道为初级道,雪道坡度较缓,建成后,在有林地范围内种植原树种(松树),不改变原土地类型和植被生态系统,其余地块全部种植苜蓿等适宜水土保持和雪场建设的专用草种进行绿化。(2)索道区:施工结束后对索道站台基础周围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0.06 hm2。施工结束后对索道站台基础周围土地整治区撒播草籽绿化。(3)索道塔基区:施工结束后对索道塔基基础周围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0.05 hm2。部分塔基较陡边坡采取浆砌石护坡防护,防护长度约40m。施工结束后对索道塔基基础周围土地整治区撒播草籽绿化。(4)给排水管线:施工结束后对给排水管线沟道开挖地表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1.03hm2。施工结束后对给排水管线沟道开挖地表整治区撒播草籽绿化。施工过程对开挖的临时堆土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临时拦挡长度约3000m。(5)建构筑区:在综合楼周围修建浆砌石排水沟360m,排水沟与涞源县七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蓄水池相连。综合楼东北侧存在高陡边坡,为保持边坡稳定在边坡下方修建浆砌石挡墙30m。在综合楼周围铺透水砖1200m2。在综合楼周围及东北侧浆砌石挡墙上方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在综合楼东北侧浆砌石挡墙下方坡脚栽植爬山虎60株。综合楼周围栽植乔木约200株。综合楼周围栽植灌木约800株。(6)广场区:为保持边坡稳定,场内道路部分高陡边坡修建浆砌石挡墙约120m。场内道路边坡采用植草砖防护面积约600m2。场内道路外侧修建浆砌石排水沟约1500m,排水沟与综合楼周围的排水沟相连。在综合楼周围及东北侧浆砌石挡墙上方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在综合楼东北侧浆砌石挡墙下方坡脚栽植爬山虎240株。综合楼周围栽植乔木约600株。(7)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期内扰动地表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0.90hm2。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期内扰动地表撒播草籽绿化。在施工区低洼处设置土质排水沟,以减少对周边的影响,长度200m。在施工生产区排水口处设置土质沉淀池1座,雨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排出区外。对临时堆土堆料进行密目网遮盖,防止产生水土流失,临时遮盖面积800 m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对厨房油烟设置排烟的烟道并安装除油烟净化器,含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高度8m,外排废气中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表2大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规定,可以达标排放。
2、水环境:游客和员工生活污水首先进入场内化粪池,餐厅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COD、BOD5和SS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旱地作物用水标准,氨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滑雪季排入蓄水池内用于造雪在非滑雪季用于农作物灌溉。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设备选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通过减震降噪+设消音器和隔离操作间,道路两侧种植树木,引导车辆减速慢行确保场界噪声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取设垃圾箱,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SO2 0t/a,NOx 0t/a,COD 0t/a,氨氮 0t/a,总氮0t/a,总磷0t/a,VOCs 0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出具备案信息,编号涞发改备字〔201715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经出具了规划说明;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垃圾填埋场急需迁址新建的报告;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已经出具用地规划说明;涞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搬迁的说明;与涞源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合作框架协议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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