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8-0048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8-10-1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10-18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10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8-10-18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石灰岩项目一期工程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019日-201810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43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石灰岩项目一期工程
涞源县金家井乡南坡底村西北
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涞源县南坡底村西北1800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4°36′59.60″,北纬 39°26′55.98″,项目东、南、西、北为荒山。距离本项目直线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侧 1400m 处寨沟门村。南侧1800m处为南坡底村。矿区南侧直线距离1.2km为Y461乡道,无铁路,均不在矿区直视客观范围内。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28.85亩,8.46hm2,其中包括开采区面积7.15hm2,工业场地占地0.56hm2,进厂道路0.75hm2,年产10万立方建筑用石灰岩,一期产品粒径分别为300-800mm6.0万m3/a、100mm-300mm1.0万m3/a、50mm-100mm1.5万m3/a、<50mm1.5万m3/a四种粒径石料
工程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全部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布袋除尘器底部设减震措施,空压机放置在单独的封闭间内;运输道路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定期进行车辆维护,运输道路限速等采用微差爆破等措施。本公司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工业场地及采场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
2、固废:本项目矿山矿体剥离产生的表土废石暂存现有渣场,用于现有开采场地生态恢复暂存期间采取下游设拦渣坝(5m),表面压实覆盖防风抑尘网,配备雾炮抑尘除尘灰不定期外卖;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运输车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进行妥善处置。本公司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3、生态:本工程不占耕地和基本农田,验收期间未对当地农业生态的影响。矿区道路东侧为当地村民农田,目前保定兆鑫商贸有限公司全部租用,用于种植少量农作物和蔬菜自用。另外种植剩余绿化树种,以备现有绿化树种死亡后,移栽使用。验收期间对其产生不良影响。矿区区域内灌溉主要为大气降水和以取地下水灌溉为主矿区占地范围内无灌溉水利设施,因此本项目建设未对农业用水及灌溉造成不良影响矿山开采改变了原有的山体地貌,破坏了山体表面原有的植被。植被通过采场周边绿化,及后期采场平台的覆土绿化基本恢复原有植被覆盖率,矿山采用台阶式采矿方式,由于开采规模较小,验收阶段尚未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核实临时渣场设浆砌石挡坝(高5m四周截水沟,表面压实工业场地两侧削坡处理,四周设截水沟,浆砌石截水沟水土保持措施。企业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实施。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从现场调查判断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公司承诺后期大规模开采后,进一步调查露天采场和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对实施后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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