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8-0045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8-07-2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7-27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8-7-2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0日-20188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0743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涞源县滨湖新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涞源县城东南,东起南屯大桥,西至207国道,南至张石高速,北至108国道以北360-750米范围内
涞源县宏伟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新环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涞源县城东南,东起南屯大桥,西至207国道,南至张石高速、北至108国道以北 360-750米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39°20′19″,东经 114°43′42″。一期工程东侧为石门村、南侧为108国道、北侧为项目在建工程及空地,西侧为前泉坊村。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新建住宅、居住区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商品房面积29.4万m2。新建1座小学,建筑面积 2.445万m2
工程总投资为5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营运期:
1、噪声:经检测,御湖盛景小区东、南、北侧边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涞源县第一小学南、西侧边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07、08号地块东、西水源热泵房,水泵房昼夜间噪声检测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2、固废: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0t/a,采取日产日清,实行垃圾袋装,分类收集,送入小区内设置的垃圾箱,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涞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商业垃圾产生量为100t
3、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不建设锅炉,不涉及SO2、NOX;废水排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量由污水处理厂削减,不计入总量,因此COD、氨氮、总氮排放量为0t/a;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外排;达到补充评价给出项目一期工程总量控制建议指标:SO2 0t/a、NOx 0t/a 、COD 0t/a、氨氮 0t/a、总氮 0t/a、固体废物 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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