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678/2018-0064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6-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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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4]211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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