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停止收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工作,4月16日起河北省对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将停止收取工本费。4月1日至4月15日已经征收了工本费的,将按程序通知办证人全额退还。
民警介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形:
未满16周岁人员申领;
年满16周岁人员申领;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
华侨回国定居申领;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
简单来说,就是首次办证免费,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办等则不在此列。
民警提醒,这项政策将长期执行,群众不必扎堆办理,避免拥挤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