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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8-0043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8-04-1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4-17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4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4-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418日-20184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5万头能繁母猪基地建设项目

涞源县中庄村东北侧

河北沃茂牧业有限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涞源县中庄村东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6'31.00",北纬 39°28'50.00",占地611.48亩(107857m2),南侧,北侧、西侧均为农田,东侧为山地,属于新建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469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主要饲养种母猪15000头,种公猪150头,年出栏商品猪300000头;建设23座猪舍,分别为6座分娩舍、8座配怀舍、3座保育猪舍、1座培育猪舍、1座公猪舍、1座后备公猪舍、1座后备猪舍、1座隔离舍、1座仔猪中转站;配套建设1座饲料加工车间及1条有机肥生产线、1座污水处理站;并建设1栋办公用房、4排职工宿舍以及1座食堂

(一)施工期

1、废气:①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②进出车辆应保持轮胎清洁,施工现场出入口设洗车设施。③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场地必须硬化,避免扬尘。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h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⑤专人负责施工场地洒水工作每天4-5次。⑥当风速>4.0m/s时,禁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如土方挖掘、粉状物料的装卸。

2、废水:建设防渗旱厕所,粪尿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施肥,其余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场地抑制扬尘,废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商品混凝土,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加强对运输车辆管控,不得超载超速,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村庄时要低速平稳行使,并禁止鸣笛,施工边界噪声达到(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①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做到随挖、随埋、随填。剩余废弃土石方要即时清运,未在48h清运的要妥善存放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地点,并加盖防尘网密闭。②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妥善收集处置。③临时弃土渣场四周设置围堰、尽可能在暴雨天气将其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5、生态影响:①在施工后要补种本地宜生的乔、灌木,使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一定的补偿。②开挖等施工避免雨季,设置挡拦遮蔽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③在表土堆放区周边布置土质排水沟,及时将堆放区的水排出,减少水土流失,要设置临时性的沉淀池,以拦截泥沙。待项目建设完毕,用土将沉淀池堆平,绿化。

 

(二)运营期

1、废气:①猪舍采取干清粪+通风措施,有机肥发酵场采取围墙+顶棚+除臭剂+即时清理措施,无害化处理区采取高温降解机自带除臭装置+除臭剂措施,污水处理系统采取格栅池、集污池、固液分离池加盖密闭,污泥定期清理,除臭剂措施,臭气浓度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H2SNH3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②饲料加工采取产尘点上方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③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出屋顶排放措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型标准。④沼气放空点燃采取沼气预脱硫措施,满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2、废水:养殖废水、生活废水采取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0m3/d,采用“格栅+固液分离+UASB+两级A/O系统+混凝沉淀+气浮+消毒”达标处理后农灌措施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作物标准。

3、噪声:饲料加工设备、曝气风机、固液分离机、猪叫声采取低噪设备、机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猪粪便、污泥收集后送至有机肥发酵区生产有机肥;病死猪近期采用公文降解无害化处理,远期采用密闭罐车送至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理;脱硫产物由厂家回收再生;收尘灰回用于饲料加工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收集处置。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3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21.047t/aVOC0t/a、总氮0t/a、总磷0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规划说明,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说明,可用于设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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