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①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②进出车辆应保持轮胎清洁,施工现场出入口设洗车设施。③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场地必须硬化,避免扬尘。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h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⑤专人负责施工场地洒水工作每天4-5次。⑥当风速>4.0m/s时,禁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如土方挖掘、粉状物料的装卸。 2、废水:建设防渗旱厕所,粪尿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施肥,其余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场地抑制扬尘,废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商品混凝土,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加强对运输车辆管控,不得超载超速,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村庄时要低速平稳行使,并禁止鸣笛,施工边界噪声达到(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①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做到随挖、随埋、随填。剩余废弃土石方要即时清运,未在48h清运的要妥善存放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地点,并加盖防尘网密闭。②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妥善收集处置。③临时弃土渣场四周设置围堰、尽可能在暴雨天气将其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5、生态影响:①在施工后要补种本地宜生的乔、灌木,使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一定的补偿。②开挖等施工避免雨季,设置挡拦遮蔽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③在表土堆放区周边布置土质排水沟,及时将堆放区的水排出,减少水土流失,要设置临时性的沉淀池,以拦截泥沙。待项目建设完毕,用土将沉淀池堆平,绿化。 (二)运营期 1、废气:①猪舍采取干清粪+通风措施,有机肥发酵场采取围墙+顶棚+除臭剂+即时清理措施,无害化处理区采取高温降解机自带除臭装置+除臭剂措施,污水处理系统采取格栅池、集污池、固液分离池加盖密闭,污泥定期清理,除臭剂措施,臭气浓度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H2S、NH3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②饲料加工采取产尘点上方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③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出屋顶排放措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型标准。④沼气放空点燃采取沼气预脱硫措施,满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2、废水:养殖废水、生活废水采取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0m3/d,采用“格栅+固液分离+UASB+两级A/O系统+混凝沉淀+气浮+消毒”达标处理后农灌措施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作物标准。 3、噪声:饲料加工设备、曝气风机、固液分离机、猪叫声采取低噪设备、机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猪粪便、污泥收集后送至有机肥发酵区生产有机肥;病死猪近期采用公文降解无害化处理,远期采用密闭罐车送至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理;脱硫产物由厂家回收再生;收尘灰回用于饲料加工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收集处置。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3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21.047t/a、VOC0t/a、总氮0t/a、总磷0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规划说明,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说明,可用于设施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