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涞源县京源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大卜沟尾矿库工程项目 | 涞源县走马驿镇泉厂背村大卜沟 | 涞源县京源城矿业有限公司 | 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涞源县走马驿镇泉厂背村大卜沟,初期坝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1′29.46″,北纬39°9′26.81″,尾矿库坝址下游约120m为沟口,沟口下游为唐河,唐河流向自北向南,沟口处河道宽约120m,河床高程为505.5m,唐河的左岸为天走公路,路面较河床高约7m。尾矿库下游425m~577m、1050m~1351m、1631m~1911m处河道左岸山坡上有泉厂背村零星居民组,高程较河道高约6~12m。尾矿库下游2km未见村庄、居民,没有大型水源地、重要的通讯设施、名胜古迹和旅游景点,也无通信、电力等重要设施,库址下面不存在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三等尾矿库,总坝高92米,总库容589.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00.7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初期坝工程、副坝、排污设施系统、观测设施、运输道路、值班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总投资123.5万美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6%。 | 本项目施工已完成,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大卜沟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尾矿库尾矿砂风蚀扬尘,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不定期用水喷洒滩面,控制滩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等措施来减少粉尘(二次扬尘)污染。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尾矿浓密池溢流水和尾矿库澄清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尾矿澄清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同时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中直接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相关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相关标准。铁精粉过滤水、尾矿浓密池溢流水与尾矿库澄清水相比仅SS有所不同,且全部收集于高位水池,回用于磨矿工序,实现选矿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在生产设备损坏、管道泄漏等系统运行不正常工况下,尾矿库输送管道采用双管道,一用一备,尾矿输送管道破裂或堵塞时,立即停止使用,立即切换到备用管道,事故条件下尾矿废水可通过管道直接排至水选厂事故池,可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外。待事故排除后,水选厂事故池中矿浆重新磁选,尾矿库尾矿浆排入浓密池澄清,以防止事故废水排入唐河。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①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尾矿库加以设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尾矿库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尤其要做到认真清库,四周建雨、洪水初级坝下建设回水系统。②源头控制。尾矿库属于选厂配套工程,选厂应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吨产品用排水量,选矿水经尾矿库沉淀后应全部循环利用,保障尾水不外排。③分区防治。对库区间输送管线要严格施工质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并注意在生产过程中对输配水管线的保护,定时对管道接口检查、维修,避免造成无谓的水资源浪费和尾水外溢的污染。④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妥善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管道、阀门都应采用优质材料制成的产品,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⑤加强对尾矿库淋溶水水质的日常监测,为尾矿水进行水质监测(1次/月),发现问题及时采用有效措施。⑥定期对尾矿库分阶段封场措施,以减少尾矿淋溶废水产生量。⑦尾矿库中污染物主要随水渗入地下,通过减少尾矿库污水的存有量可以显著减少渗入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量,尾矿库的水,主要来源是随尾矿浆由选矿厂输送进来的水和大气降水产生的。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应对雨水和库存水进行分别处理,建设合理的雨水收集系统,设计完善合适尾矿库废水的排水竖井和回水系统,使尾矿库内尽量减少废水的存有量,做到污废水全部合理利用。⑧加强封场后的防雨措施,尾矿库封场后如果防雨措施不到位,雨水将持续通过渗透性能较强的尾矿渣进入尾矿库内,并携带淋溶出的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中。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尾矿库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项目应根据当地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在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环评要求项目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控制。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型号,固定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维护保养,使其长时间保持平稳运转,也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库区水泵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砂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全部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消纳,无乱排乱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有工程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砂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尾矿浸出实验结果可知,浸出液中各检测因子均远远小于相应标准限值,该项目尾矿不属危险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砂全部送往新建大卜沟尾矿库贮存,妥善处置率为100%。 5、生态:(1)严格按照水务局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确保水保资金及时到位。(2)企业应制定生态恢复和保护计划,使生态恢复工作持续有效的进行。(3)尾矿库服务期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闭库后采取复土造田,栽种植被措施。首先将地表整平,坡度控制在5度以内,上部覆盖0.3~0.6m的客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具备播种草籽和植树条件,防止水土流失。 6、尾矿库风险防范措施:对尾矿坝进行定期观测,保证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随时注意库内排水、排洪构筑物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雨季、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以保证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在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及时实施覆土、植被或复田的方案,并对坝体的稳定性进行检验,确保尾矿坝的安全。尾矿库周边设水质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监测。管道风险防范措施:巡检应注意借助有关检漏工具或仪器发现管线泄漏迹象,记录和报告可能对管线存在潜在危害的事件,如沿线附近的新建工程,跨越管线的施工事件等;划定管线沿线警示区;按规定进行管路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输送管线沿线设置一定数量的截止阀。 7、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项目大卜沟完成后,各项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t/a、NOX:0t/a、颗粒物:0t/a、挥发性有机物:0t/a。 相关部门意见: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涞源县京源城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年产360万吨粗精矿、40.15万吨铁精粉选矿厂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冀环评[2018]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备案的通知;涞源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说明;河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与西大洋水库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的说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