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59045934/2018-0012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1-0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 ||||
| 涞源县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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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越来越多走进百姓的生活,消费者以老年人居多。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较弱等特点,通过打所谓“科技牌”、“感情牌”,利用“感恩会”、“免费宣传”、“送礼品”等五花八门的套路进行虚假宣传,骗取老年消费者信任,使老年人购买了许多不必要的保健品,继而引发的保健食品投诉案例频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7年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违法保健食品案件11件,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春节将至,保健食品又将进入消费高峰期,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保障食用安全,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是“认准身份”。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产品标识—“小蓝帽”,产品的批准文号才是身份证明,“国食健字”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产品的合格性。 二是“正规渠道购买”。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要在证照齐全的企业选购且索要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三是“切勿以食代医”。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四是“按照需要食用”。保健食品并非吃得越多身体越好,也要遵循适度原则。消费者还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必要时可咨询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 五是依法主动维权。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购买保健食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健食品质量投诉电话:7326315。 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警惕各种以养生讲座、邀请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正确对待免费体验、健康咨询等活动,以免陷入“健康讲座”、“老鼠团”的陷阱,购买不需要的保健食品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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