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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59045934/2018-0012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机构: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12-2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提示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2-29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提示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县食安办已联合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部署加强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针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特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应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在保质期内。要注意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要注意。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外出就餐要注意。外出就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餐饮单位,不要在无证或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单位用餐。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时,选择证照齐全、安全卫生的饭店就餐。

四、网上订餐需谨慎。消费者网购餐饮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五、看病就医提示广大消费者到正规药店和医疗机构咨询购买或就诊。

六、时刻牢记消费维权。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出现集体聚餐疑似中毒事件第一时间停止食用,立即到附近正规医院治疗,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或投诉,投诉举报电话为:7326315。  

 

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预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的节日!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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