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7-0037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7-11-16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7-11-16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11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1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117日-201711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第一中学迁址新建项目

涞源县县城东南,108国道北侧500米,207国道东侧900米,京原铁路南侧100

涞源县教育局

保定市新澜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涞源县县城东南,108国道北侧500米,207国道东侧900米,京原铁路南侧100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3'47.33",北纬39°20' 8.32"。东侧为农田,南侧为涞源县第一小学(滨湖校区)和御夏山水城,西侧和北侧为农田。该项目总投资40709.52万元,环保投资为40万元,项目占地172712m2310.56亩),除本项目占地172712m2259.05亩)外,其余51.51亩为市政道路,不属于本项目建设范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7264.9m2,建成一座40轨制寄宿制高中,新建主楼(行政楼)2970m2,报告厅(含艺术楼)9816.4m2,图书馆(含实验楼)10513.5m2,教学楼25523.7m2,轮换楼8078m2,宿舍楼41486.7m2,教师公寓8165m2,食堂9003.8 m2,体育馆(含游泳馆)7707.8m2,地下停车场4000 m2,校门及门卫160m2,校园内道路及场地47474m2,室外体育设施(体育场、篮球场、排球场)33218m2,景观绿化(含水景)53625m2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学校学生达到7500名,教职工600人,为全封闭寄宿制学校。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执行,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减少大风天气作业次数,最大程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的冷却水、机械设备和建材的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开挖土方将用于场地平整。

5、生态影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搞好项目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缩短施工工期,项目施工时要求避开雨季,施工完毕后马上覆土回填,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 废气: 2个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专用结构烟道食堂屋顶排放,油烟排放均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饮食单位排放要求;地下停车场设置通风口和换气风机;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化学实验室设置通风橱,产生蒸气、有害气体和微粒(烟雾、煤烟、灰尘和气悬体)的实验在通风橱内操作,污染物质须用通风橱除去或用通风橱处理后排至室外。

2、废水:实验废水经酸碱调节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实验废水、食堂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水管道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选用低噪声广播设备、合理安排广播时间,通过学校边界围墙和绿化吸声等措施后,北侧、西侧道路50±5m范围内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东侧、南侧边界及校内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学校教学区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实验室废弃物和废液校区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

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北侧100m的京原铁路噪声影响,通过合理布局(项目北侧边界隔体育馆为教学区,项目北侧边界隔食堂为宿舍区),安装封闭性能好的双层玻璃,学校北侧设置30m的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带,并依地势对学校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布局等措施后铁路交通噪声不会对学校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 、总氮0t/a 、总磷0t/a SO20t/aNOx0t/aVOC0t/a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办理了关于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理了该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该项目拟用地块为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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