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59045934/2017-0008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机构: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8-02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消费的安全警示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消费的安全警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2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保健食品消费的安全警示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6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他们以免费发放产品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通过一些媒体或经销商自制宣传资料,对自己的产品过分吹嘘,对产品功能疗效进行夸大宣传,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目前,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械消费主要存在三大陷阱:

第一,经销商抓住消费者健康需求心理,将保健食品吹嘘成包治百病的神药,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试用、免费义诊、短途旅游等手段进行“亲情式”推销,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名不符实的保健品。

第二,经销商不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购买了上门推销的商品,甚至连经销商的公司名称及经营地址也不知道。

第三,经销商伪造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号,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时,首先要弄清楚自己需要购买的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不要轻信保健用品广告或销售者宣传时所说的治愈各种病症及疗效的承诺,特别是声称能治愈疑难杂症的功能,不要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用来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如果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到有资质的医院,请医生检查,对症下药。或向正规医院的医生进行咨询,自身是否适用此类保健产品,以免病疾乱投医,贻误病情。

购买保健品应到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的正规销售部门,对上门推销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要认清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备,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注意产品的禁忌。购买时勿忘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事后维权。仔细核对发票上记载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是否相符,所盖公章字样与经营者名称是否一致。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