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723/2017-00170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06-0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2017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涞源县2017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7-06-09
白石山镇西庄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灵吉村、南至西庄铺村、西至西庄铺村、东至西庄铺村的土地,面积约2.154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9日

白石山镇灵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灵吉村、南至西庄铺村、西至灵吉村、东至灵吉村的土地,面积约6.695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征收山区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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