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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09766/2017-0024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涞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17-06-0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宣传明白纸
涞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宣传明白纸
发布机构:涞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7-06-05

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依据

    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五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改革是其中之一。根据2012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2〕33号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2013年4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县医院定于2013年71日、县中医院定于2014年11月30正式启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的医院

    我县2家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分别是县医院、 县中医院。

    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

    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同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着力落实“三升三降”指标(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病人县外转诊率逐步下降),力争使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内容

涞源县医院和县中医院都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营主要依靠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实施改革后,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一减一调一补”(“一减”即减少药品费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一调”即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政策。一补”即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医保相关政策)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五、“药品零差价”

    药品零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即“原价进、原价出”的销售方式。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均由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配送单位和医院均不得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医疗服务机构取消15%的药品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

    六、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意义

    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真正切断“以药补医”的链条,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节约成本等方式,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从而逐步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医改整体目标。

    七、 政府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采取的措施

    在物价指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我们的总目标是控制门诊、住院和每床日均次费用的增长。主要措施为:一是降低药品在医疗过程中的使用比例,控制抗生素的使用;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建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医疗安全问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三是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节约奖励、风险分担等形式,引导定点医院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涞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制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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