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涞源县下北头村(现更名为白石山村)东南、国道207东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18′10.73″,东经114°40′49.38″。加油站站区西侧为国道207,隔国道207为空地,其余三侧均为树林,东侧110米处为拒马河支流。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集中区为西北侧的白石山村和东侧的寨子村,距离分别为230米、380米。项目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545.38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96.5m2,罩棚建筑面积248.88m2。储油罐区建设3台30m³汽油储油罐(2台为92#汽油,1台为95#汽油),3台30m³柴油储油罐。 本项目储油罐区设埋地钢制储油罐6台,汽油钢罐单体容量为30m3的3个,柴油罐单体容量为30m3的3个。预计年销售汽油4000t、柴油3000t。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67%。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为了预防对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必须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2)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6)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10) 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11) 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12)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2、水环境:施工泥浆水须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施工期设置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做农肥,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3、声环境:采取以下缓解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到环保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环境影响审批表》;(2)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3)建筑招标单位将投标方的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作为中标的重要内容考虑,将施工过程所用各类机械及其噪声值列入招标文件中;(4)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购买商业混凝土,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5)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6)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7)限制施工场地使用蒸汽打桩机、柴油打桩机和锤式打桩机、风锤等高噪声设备作业。 4、固体废物:(1)建设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2)应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环境卫生质量;(3)在施工场地内设临时垃圾站,垃圾达到一定数量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消纳;(4)建筑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避免沿途遗洒,污染环境,杜绝乱倒乱弃;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生态:采取提出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应详细勘察项目土地现状,合理的规划及设计,在满足施工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少占地,将场地上现有的树木能就近移栽的就近移栽,不适合移栽的情况下需要在当前区域内进行树木的补栽,不破坏原有植被,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可以减轻水土的流失。(2)临时堆放场周围设围栏,在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对建设区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和环境绿化工程等建设,使场地土面及时得到绿化覆盖。 营运期: 1、大气环境: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并且顶部要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小于0.3m,保持储油罐室内气温恒定,减小受大气环境稳定度的影响, 另外项目要严格按照保定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技术规范》(HJ/T431-2008)和相关技术要求建设,储油罐和加油机上要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机自带油气回收,汽油储罐2次油气回收),用以回收储油罐注油时排出的油气及汽车加油时油箱逸散的油气,回收装置的回收效率要达到95%。 2、水环境:项目储油罐采用埋地双层储罐,管道系统的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双层油罐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储存物料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提高密封等级,设备的排净及排空口不采用螺纹密封结构,且不直接排放。所有转动设备进行有效的设计,尽可能防止油品的泄漏,所有输送工艺物料的离心泵及回转泵采用机械密封,对输送重组分介质的离心泵及回转泵,提高密封等级(如增加停车密封、干气密封或采用串联密封等措施)。所有转动设备均提供集液盆式底座,并能将集液全部收集并集中排放。对可能有污染物跑冒滴漏等产生的地区进行必要的检漏工作,及时发现污染流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需要在下游设置专门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以作为日常地下水监控及风险应急状态的地下水监控井。一般污染防治分区内的设防铺砌地面应采用抗渗素混凝土铺砌;重点污染防治分区储油罐池的混凝土耐久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输油管道防渗:管道尽量选用钢管,焊接连接。加大管道设计腐蚀裕量。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不小于2mm;输油管道外防腐均采用特加强级环氧煤沥青冷缠带防腐,防腐层总厚度≥0.8mm。重点污染防治区应达到操作条件下的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大于厚度为6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第6.5.1条等效。 3、声环境:对出入站内来往的机动车采取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加油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5、生态:项目拟在加油站内空地进行绿化,种植草坪和花卉,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绿化面积300m2,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不得种植易于油气聚集的植物。 相关部门意见: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涞源县国土资源局预审意见,符合涞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项目预审意见,项目符合涞源县城乡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