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7-0029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7-02-0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7-02-08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7-02-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28日-20172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涞源县烟煤洞(100MW)风电场项目

涞环书〔20171

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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