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采取如下污染控制措施:①加强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应配置细目滞尘防护网或不低于2m的围挡。②施工场地道路要硬化,要在场地出入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或洗车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施工场地,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④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⑤装卸散状物料和建筑垃圾严禁抛洒,散状物料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应覆盖蓬布,严禁沿路遗洒。⑥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⑧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⑩建设单位必须文明施工,并认真搞好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采用防渗旱厕,无冲厕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将产生少量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场地道路及料场用于抑尘;施工场地出入车辆清洗废水应设沉砂池,废水可循使用或泼洒地面抑制扬尘,不外排。 3、噪声:采取如下缓解措施:①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并合理安排各项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作业。②由于项目距离721灾后重建小区较近,如该小区临路住宅楼有住户入住后,建议在项目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减小对其的噪声影响。③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方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项目中部和西部,远离721灾后重建小区,以控制施工噪声对其的影响。④施工期间要对东边界的噪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如发现连续超标情况,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在施工地段周围设立临时的声屏障,以保证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确实难以避免的扰民问题,应给予噪声受损者适当的经济补偿。⑤施工中应使用罐装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作业中电锯等高噪设备应设置在室内,不得进行露天作业。⑥应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计划,施工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尽量避开居民区,且应限速行驶,一般不超过15km/h,并限制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的扰民问题。⑦应禁止在夜间10:00~次日上午6:00内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在夜间和中午休息期间进行施工;同时调整作业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并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⑧若遇其他特殊情况,夜间必须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提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并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如在施工地段周围设立临时的声屏障,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确实难以避免的扰民问题,应给予噪声受损者适当的经济补偿。⑨做好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置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控制施工期噪声措施的实施,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4、固体废物:可回收建筑材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消纳处理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处堆放。地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大部分需回填或自用,少部分外运填埋。 (二)运营期 1、废气:厨房灶用燃气使用罐装液化气,住宅楼及公建等冬季采暖均采用市政集中供暖,项目区域所在环境空气质量能够维持现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小区不建设地下车库,地上停车位在住宅楼前布置,汽车尾气扩散条件较好,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商业及配套公建设施等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项目区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为防止污水管道发生泄漏事故污染地下水,本项目污水的收集和排放管道材质为PVC塑料管和钢筋混凝土水泥管等各项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室内隔声等措施,经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进入小区车辆采取限速+夜间禁止鸣笛等预防措施。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边界噪声排放可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具体为在各楼前集中设垃圾收集箱,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时收集送县城垃圾站,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由涞源县环卫部门罐车清运。由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5、生态:通过提高小区绿化率和绿化水平来弥补占地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绿化实施后区域的生物量不低于现有生物量,且生物的多样性较现状有所改善。 6、外环境对项目区内的影响:外环境对项目区内的影响主要为广源大街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内居民住户的影响。东侧住宅楼均东西向布设,住宅楼侧向临路且与区外道路之间距离大于20m,因此,可有效防止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内住户的噪声影响。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 t/a;NOx 0t/a;COD 0t/a;氨氮0t/a。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涞源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同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情况说明,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情况说明,项目建设符合涞源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