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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6-0027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6-10-0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10-08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6-10-0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涞源县金鹏废石加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
涞源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南1200米
涞源县金鹏废石加工有限公司
涞源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位于涞源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南1200米处,位于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支家庄铁矿1号排土场下边。
建设内容:年加工石子100万吨,复摆颚式破碎机1台,西蒙斯弹簧圆锥破碎机1台,液压圆锥破碎机1台,振动筛2台,给料机1台,脉冲式袋式除尘器2台,喷淋降尘装置。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设有两个破碎车间,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空。破碎工序中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和排放的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是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各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设备基座减振、除尘风机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外销。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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