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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6-0024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6-09-0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09-05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6-9-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瑞荣废石加工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杨家庄镇支家庄村西南1800m
涞源县瑞荣废石加工厂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西南180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4°5034.8N 39°1629.25。厂区设在冀恒矿业废石场边的空地,南侧和北侧均为冀恒矿业公司废石场,西侧为山体,东侧为冀衡矿业公司采矿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1800m处的支家庄村。                            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6万元,占地面积21520.1m2。利用废石和废渣作为原料,年产100万吨不同规格的石子,包括0.5cm以下、0.5cm1cm1cm2cm2 cm 3 cm四种规格的成品石子。
(一)施工期
1、废气: 通过建立围挡、洒水、苫盖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通过距离衰减不会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破碎机与振动筛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集气罩+1台式除尘器+ 15m排气筒的措施达到保定市采石及加工等建材企业环境保护整治标准(试行)》(保政办发[2015]2号)中第十四条相关标准;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厂区的颗粒物通过采取密闭、喷淋、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满足《保定市采石及加工等建材企业环境保护整治标准(试行)》(保政办发[2015]2号)中第十四条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破碎抑尘,不外排。
3、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设备基座减振、除尘机安装消声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厂区内所有产尘点及污染治理设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氮氧化物0t/aCOD0t/aNH3-N 0t/a,颗粒物2.37t/a,挥发性有机物0t/a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已办理备案证(证号:涞源发改备字(201611号);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规划说明,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选址用地的说明,全部为采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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