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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6-002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6-08-2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08-29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6-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聚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涞源县涞源镇曲村东北650m
涞源县聚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涞源县涞源镇曲村东北65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4'24.86"、北纬39°22'58.78"。站址东南距112国道220m、东北距甸子梁林场办公区办公区550m、南距甲村1330m、西南距曲村650m、西北距个体养鸡场40m,北部及西北部均为科瑞新能源曲村光伏电厂,最近距离为350m,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313.98(15.4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系统、砂石料库、水泥储存罐、粉煤灰储存罐、矿粉储存罐、试验检测室、办公室、地磅房、库房、值班室,道路及场地硬化。
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2.9%。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为减小扬尘对周边的影响,①施工单位应制订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合理组织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和避开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当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施工;②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和禁止高空抛物等措施,抑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量;③施工场地配备洒水工具,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的湿度,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④如需要沙料、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严禁沿路遗洒;⑤避免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程;⑦对混凝土、砂浆等搅拌场地,设置沉淀池。
2、声环境:①降低认为噪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可降低机械运行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3水环境: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清洁等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地面。
4、固体废物:施工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渣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指定垃圾堆放点堆存,后由环卫人员清理;施工废渣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营运期:
1、大气环境:(1)储罐上料粉尘通过在两个水泥储罐顶部出气口、粉煤灰和矿粉储罐顶部出气口连接管道,通过引风机将粉尘引入一台多体滤芯式除尘器进行过滤,尾气由一根20m排气筒排出,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在上料工作结束后通过脉冲反吹跌入储罐内,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重点地区排放限制标准。(2)搅拌机粉尘通过搅拌机整体密闭,并在搅拌机上方配套一台多体滤芯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重点地区排放限制标准。(3)砂石料库扬尘通过建设一座密闭的彩钢结构砂石料库,南北长40m,东西宽20m,高15m,内部砂、石分区存放,中间设隔墙,将所有砂石料入库存放,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防风罩棚(三侧及顶部密闭,仅留一侧上料),输送皮带机设密闭廊道,并在上料过程中洒水的方式抑制粉尘的产生。(4)为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和卸石子时出现的扬尘,对进站及站内道路、场地全部硬化,定时清理撒落的物料并洒水抑尘,保持厂区地面清洁,并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2、水环境:车辆清洗用水经过厂内(20 m3)钢筋混凝土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继续用于洗车;职工的盥洗水全部用于泼洒厂区路面和砂石料库的抑尘,不外排;旱厕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地面硬化不渗漏,砂石料库底部也做硬化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
3、声环境:主要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声等作用,运营期搅拌站边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都具有脉冲反吹功能,工作结束后可将捕集的粉尘反吹如储罐或者搅拌机中重复利用,无需清理。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通过涞源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备案,证号:涞源发改备字(2014)13号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相关说明;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相关规划意见,原则同意在涞源镇曲村东建设搅拌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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