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涞源县涞源镇曲村东北65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4'24.86"、北纬39°22'58.78"。站址东南距112国道220m、东北距甸子梁林场办公区办公区550m、南距甲村1330m、西南距曲村650m、西北距个体养鸡场40m,北部及西北部均为科瑞新能源曲村光伏电厂,最近距离为350m,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313.98(15.4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系统、砂石料库、水泥储存罐、粉煤灰储存罐、矿粉储存罐、试验检测室、办公室、地磅房、库房、值班室,道路及场地硬化。 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为减小扬尘对周边的影响,①施工单位应制订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合理组织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和避开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当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施工;②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和禁止高空抛物等措施,抑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量;③施工场地配备洒水工具,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的湿度,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④如需要沙料、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严禁沿路遗洒;⑤避免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程;⑦对混凝土、砂浆等搅拌场地,设置沉淀池。 2、、声环境:①降低认为噪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可降低机械运行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3水环境: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清洁等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地面。 4、固体废物:施工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渣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指定垃圾堆放点堆存,后由环卫人员清理;施工废渣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营运期: 1、大气环境:(1)储罐上料粉尘通过在两个水泥储罐顶部出气口、粉煤灰和矿粉储罐顶部出气口连接管道,通过引风机将粉尘引入一台多体滤芯式除尘器进行过滤,尾气由一根20m排气筒排出,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在上料工作结束后通过脉冲反吹跌入储罐内,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重点地区排放限制标准。(2)搅拌机粉尘通过搅拌机整体密闭,并在搅拌机上方配套一台多体滤芯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重点地区排放限制标准。(3)砂石料库扬尘通过建设一座密闭的彩钢结构砂石料库,南北长40m,东西宽20m,高15m,内部砂、石分区存放,中间设隔墙,将所有砂石料入库存放,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防风罩棚(三侧及顶部密闭,仅留一侧上料),输送皮带机设密闭廊道,并在上料过程中洒水的方式抑制粉尘的产生。(4)为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和卸石子时出现的扬尘,对进站及站内道路、场地全部硬化,定时清理撒落的物料并洒水抑尘,保持厂区地面清洁,并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2、水环境:车辆清洗用水经过厂内(20 m3)钢筋混凝土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继续用于洗车;职工的盥洗水全部用于泼洒厂区路面和砂石料库的抑尘,不外排;旱厕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地面硬化不渗漏,砂石料库底部也做硬化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 3、声环境:主要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声等作用,运营期搅拌站边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都具有脉冲反吹功能,工作结束后可将捕集的粉尘反吹如储罐或者搅拌机中重复利用,无需清理。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通过涞源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备案,证号:涞源发改备字(2014)13号;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相关说明;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相关规划意见,原则同意在涞源镇曲村东建设搅拌站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