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6-0024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6-08-2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08-24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6-8-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东关村城中村改造设目(东城文苑)
涞源县东关村
涞源县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涞源县城区办事处东关村,中心坐标:东经114°41'41.94",北纬114°41'41.94"。建设项目东侧临广平大街,南侧隔部分保留商铺为开源路,西侧临兴文街,北侧临富强路。北侧隔路20m为东关村、育苗幼儿园、瑞康嘉园;南侧10m为幼儿园、12m为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35m为富康小区、国税局;东侧隔路50m为涞源县中医院、60m为福源盛景小区;西侧隔路12m为小北关村及大北关村住户、30m为法院,西侧边界临公安局家属楼。                              该项目总投资99387.35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143890.54m2,总建筑面积为431582.00m2。地上住宅楼分为三个区:A区住宅楼包括117层住宅楼、918层住宅楼、15层住宅楼、16层住宅楼;B区住宅楼包括1318层住宅楼;C区包括618层住宅楼。商业建筑包括114层酒店及底商。公共建筑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小区活动中心、社区医疗站、消防用房、幼儿园、运动休闲设施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等有关文件,通过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回用;生活污水泼洒抑尘。
3、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以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回用,其余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不建采暖锅炉,使用天然气取暖。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管网收集系统,最终排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涞源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消声,过往车辆限速、夜间禁鸣、植被绿化,排风口加盖、绿化隔声等措施,四侧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外排。
5、化粪池防渗。
6、小区底商不允许建设从事餐饮、铝合金门窗加工、KTV等产生高噪声、油烟以及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
7、酒店及商业门脸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对涞源县东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城文苑)的用地预审意见(涞国土资预字[2015]06号),拟用地符合《涞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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