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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59045934/2016-0001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机构: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7-1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网上订餐需谨慎
网上订餐需谨慎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13
  网上订餐应注意五点

  2015年11月5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网上订餐消费警示指出,网上餐饮店良莠不齐,消费者不能参与食品制作的全过程,很难察觉卫生状况、食品质量,给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了避风港,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鉴于此,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网上订餐需要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订餐,保证餐饮食品是由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制作的,并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二是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三是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

  四是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五是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需特别提醒的是: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膳食来历不明的,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0312-7326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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