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 ①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②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③采用商品混凝土。 2、废水:生活污水可直接用于地面泼洒抑尘。 3、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③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④施工场所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在现有108m2烧结机机头增加1台湿式静电除尘器+1根60m高排气筒,108m2烧结机机尾采用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的措施;108m2烧结机筛分间采取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的措施;1#480m3高炉出铁场采取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的措施;转炉三次烟气采取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的措施,颗粒物排放都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器冲洗废水,排至脱硫系统现有循环水池内,经分离后送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增压风机、引风机及泵类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音器、振动设备加减振装置等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进入灰斗,采用机械振打清灰输灰系统和刮板输灰机进入灰仓,在设有抑尘帘的卸灰间内将加湿后的灰卸入专用密闭运输车,而后送烧结工序再利用。 5、规范各除尘器排放口,并设置监测平台。 该技改项目无SO2和NOx产生排放;无废水外排,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为此,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SO2为0t/a、NOx为0t/a、COD 为0t/a、NH3-N 为0t/a、颗粒物为323.53t/a、固体废物为0t/a。项目实施后,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为992.18t/a、NOx为2012.96t/a、COD 为0t/a、NH3-N 为0t/a、颗粒物为960.05t/a。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已办理备案证,证号:涞源发改备字(2015)18号;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规划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