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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5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10-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10-21

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5-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743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留家庄乡张家铺村等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涞源县张家铺村、留家庄村和团圆村
涞源县留家庄乡人民政府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涞源县张家铺村、留家庄村和团圆村三个村张家铺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9'42.15"、北纬39°27'7.91"留家庄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9'54.99"、北纬39°27'40.91"团圆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1'12.59"、北纬39°30'48.24"张家铺村项目西邻新涞蔚公路,隔路为张家铺村,东侧为泄洪河道,河道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留家庄村西邻新涞蔚公路,隔路为农田170m为留家庄村,东侧为泄洪河道,河道东侧为农田;团圆村项目北侧为东沟阳坡,南侧为东沟背,东侧为山沟,西460m为团圆村。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总占地面积240000m2(合360亩)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造地360亩,新建护地坝3400m,泄洪护地坝600m,打机井1眼,50m3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1000m,水泵1台。
(一)施工期
1、废气:1)车辆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后控制车速且对运输物料进行遮挡等措施,以减少一次和二次扬尘污染;(2)地基开挖、垫地、土地平整等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土方施工遵循“分层开挖、分层堆存、分层回填”,保存开挖处的表土层,并进行遮蔽挡护,严禁裸露。作业结束后,表土回填,及时恢复开挖处的植被等措施;(3)物料堆、装卸扬尘通过对现场物料、弃土使用帆布覆盖或水淋除尘措施;(4)施工时遇大风时禁止施工和运输,以减轻项目施工和拉土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噪声:1)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3)施工车辆通过环境敏感点附近时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4)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距离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和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3、固体废物:将表层剥离弃石用做护地坝用石综合利用。同时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扔废弃物。
4、生态影响: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设置施工控制带,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不得在控制带外进行施工作业,并设置奖惩措施,尽量降低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复垦耕地,使生态环境功能得到补偿。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土方施工活动应防止水土流失,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对于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施工应避开雨季等措施,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的排放。为防止污染地下水项目设计在蓄水池池底、坡面铺设土工膜;截潜流工程截潜墙为浆砌石挡墙;防渗渠铺设防渗膜,杜绝了渗漏、破裂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2、噪声:项目将水泵布置在地下,再经距离衰减后,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生态恢复:严格规划工程区“三废”的排放,避免其对工程区及周边动植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迹地进行土地整治,进行植被绿化。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对本项目的审核意见;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规划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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