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涞源县张家铺村、留家庄村和团圆村三个村,张家铺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9'42.15"、北纬39°27'7.91",留家庄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9'54.99"、北纬39°27'40.91",团圆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1'12.59"、北纬39°30'48.24"。张家铺村项目西邻新涞蔚公路,隔路为张家铺村,东侧为泄洪河道,河道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留家庄村西邻新涞蔚公路,隔路为农田,北170m为留家庄村,东侧为泄洪河道,河道东侧为农田;团圆村项目北侧为东沟阳坡,南侧为东沟背,东侧为山沟,西460m为团圆村。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总占地面积240000m2(合360亩)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造地360亩,新建护地坝3400m,泄洪护地坝600m,打机井1眼,50m3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1000m,水泵1台。 | (一)施工期 1、废气:(1)车辆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后控制车速且对运输物料进行遮挡等措施,以减少一次和二次扬尘污染;(2)地基开挖、垫地、土地平整等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土方施工遵循“分层开挖、分层堆存、分层回填”,保存开挖处的表土层,并进行遮蔽挡护,严禁裸露。作业结束后,表土回填,及时恢复开挖处的植被等措施;(3)物料堆、装卸扬尘通过对现场物料、弃土使用帆布覆盖或水淋除尘措施;(4)施工时遇大风时禁止施工和运输,以减轻项目施工和拉土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噪声:(1)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3)施工车辆通过环境敏感点附近时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4)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距离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和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3、固体废物:将表层剥离弃石用做护地坝用石综合利用。同时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扔废弃物。 4、生态影响: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设置施工控制带,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不得在控制带外进行施工作业,并设置奖惩措施,尽量降低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复垦耕地,使生态环境功能得到补偿。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①土方施工活动应防止水土流失,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②对于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③施工应避开雨季等措施,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的排放。为防止污染地下水项目设计在蓄水池池底、坡面铺设土工膜;截潜流工程截潜墙为浆砌石挡墙;防渗渠铺设防渗膜,杜绝了渗漏、破裂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2、噪声:项目将水泵布置在地下,再经距离衰减后,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生态恢复:严格规划工程区“三废”的排放,避免其对工程区及周边动植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迹地进行土地整治,进行植被绿化。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对本项目的审核意见;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规划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