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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33 主题分类: 信访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06-1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昌发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昌发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06-18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昌发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
调查报告
 
我局2015年5月11日接到市局交办通知单,冀环信[2015]027号,称 “涞源县新昌发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一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国控监察中队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涞源县新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屯村,距涞源县县城约5公里,厂址南侧为荒山,东侧与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相距1250米,西北部430米外为北屯村,西北方向1150米为甲村,东南隔山与丰乐村相距600米,西南部隔山与石门村相距510米。法人:刘凤云,该公司始建于1971年,3#机组于环评于2003年12月24日由保定市环保局验收通过,文号:保环验[2009]16号,2005年10月份建成投入试运行(一二号机组关停并拆除),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当时未能找到比较成熟、安全和符合设计要求的纯燃高炉煤气锅炉,未按原设计建设纯燃高炉煤气发电机组,机组也有12000KW改成15000KW,导致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不符,当时未能通过环保验收,2008年11月该公司委托中勘冶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环境研究所承担《涞源电厂利用高炉煤气发电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09年10月备案,竣工验收于2009年11月6日由保定市环保局验收通过,文号:保环验[2009]19号。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75T循环硫化床锅炉1台,15MW凝气式汽轮机1台,15MW发动机1台,高压静电除尘器1台,双碱法脱硫设施1台。生产工艺:高炉煤气与一定粗度的颗粒煤在锅炉炉膛中与燃烧风中的氧气发生反应燃烧释放出热量,把高炉煤气和煤中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把炉管中的水加热到一定温度和压力的过热蒸汽,过热蒸汽在汽轮机内推动叶轮转动,把蒸汽的热能转变成汽轮机的动能,并通过大轴带动发电机转动,是汽轮机的动能转变发电机的电能,通过主变压器变压后上网。设计年成产7200小时,9000万千瓦/时。
二、查处情况
    5月11,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环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脱硫设施运行正常,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正常,达标排放,该厂储灰厂始建于1982年,周边煤灰遇大风容易被刮起,造成扬尘,针对这一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向储灰厂排放冲灰水,采取扬尘抑尘措施,并在6月12日前对储灰场进行覆土绿化.
    该厂根据2014年4月全省电力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重新核定排污总量,与原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不符,于2015年3月12日、2015年4月12日分两次重新监测,现正在等待监测报告中。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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