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32 | 主题分类: | 信访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6-1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涞源县友和铜矿石选厂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 | ||||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涞源县友和铜矿石选厂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0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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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涞源县友和铜矿石选厂污染环境问题的 调查报告 我局2015年5月6日接到市局交办通知单,冀环信【2015】024号,称 “涞源县杨家庄镇浮图峪村村南友和铜矿石选厂污染环境”一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杨家庄监察中队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涞源县友和铜矿石选厂,位于涞源县杨家庄镇浮图峪村村南500米,东邻山体,西邻浮图峪火车站400米,负责人:张建文,无环保手续,该厂性质:铜矿采选,日处理原矿石约300吨,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2台(400*600),球磨机1台(183*640),浮选槽25个。 二、查处情况 2015年5月6日,我局监察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尾矿库已做防渗漏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冶金,矿产品生产企业关停和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2012]保市府办74号),对于原矿处理能力小于10万吨/年的选矿企业都要实施关停。我局对重金属企业高度重视,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现场监察,要求企业对尾矿库及厂区做好绿化和抑尘工作。 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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