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15-0024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5-0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关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5-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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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关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 公 告 2015年河北省为我县安排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150万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1、补贴种类 2015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排灌机械等11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的机具。 2、补贴标准 今年我省仍然实行定额补贴方式,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可登录河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www.heagri.gov.cn;亦可到农业局农机股咨询。 二、补贴对象的确定和购机规定 1、补贴对象的确定 凡在我县境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但申请人超过计划指标时,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法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 2、购机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我县规定单户农民允许同时购买动力机械2台、种植机械2台、收获机械1台,配套农具不受限制。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种养殖大户视购机种类、大小酌情而定,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村委会证明信(经乡镇政府确认后加盖公章)到农业局农机股报名,并领取《2015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报名时间截止到 2、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并通过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名单。县农业局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录入,打印并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可在我省任何一家具有补贴资格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额购机,并索要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 3、补贴对象购机后,县农业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在录入帐户中进行购机录入,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补贴对象。 4、补贴对象在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农业局提交《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补贴对象个人帐号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5、县农业局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名单、所购机具型号、机具编号、补贴额、审核责任人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公告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6、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局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含“系统”内生成的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补贴对象名单),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到户事项。 7、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定期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详情请咨询涞源县农业局农机股。电话:0312-7321776。 特此公告。
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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