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8313578/2014-00483 | 主题分类: | 电力 | 发布机构: | 县电力总公司 |
| 发文日期: | 2014-10-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供电公司加大查窃电奖惩管理力度 | ||||
| 涞源县供电公司加大查窃电奖惩管理力度 | ||||
| 发布机构:县电力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4-1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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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用电检查人员、举报人员的积极性,减少违章用电、窃电现象的发生,鼓励检举和揭发违章用电、窃电行为。10月份,国网涞源县供电公司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查处窃电、违约用电奖惩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查处窃电、违约用电的奖惩管理。 该公司面向企业以外的人员和协作单位,对举报、查处窃电、违约用电人员给予适当奖励,鼓励非供电企业人员对发现的窃电和违约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奖励制度予以奖励。 针对内部职工窃电、协助他人窃电、内外勾结、为窃电者通风报信者,发现窃电、违约用电不处理、不上报,以此交人情或变相索取财物者,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该公司用电检查人员、供电所人员每月依法开展两次以上用电检查工作,所有查处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窃电、违约用电用户进行处理。堵塞管理漏洞,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焦斌 蔺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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