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涞源县广平大街路东,中心路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2'2.44"、北纬39°21'19.46"。周边关系:项目北临中心路,隔路为白石山大酒店,锦绣小区及花园小区东区;东侧均为空闲地及耕地;南隔空地为凉城美景住宅小区;西侧紧临凉城美景住宅小区,隔该小区自北向南依次为在建商场(施工现场)、烟草局,西距广平大街62m。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7200m2,总建筑面积68928.033m2,拟建设4栋18层住宅楼,同时建设配套的公建设施(物业、居委会及活动中心等),进行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工程的建设。 项目总投资2028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占建设投资的0.12%。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1)沿施工边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4)减少施工土方堆存数量与堆存时间,即随挖、随填埋,减少风力二次扬尘,临时堆存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6)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7)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8)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的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9)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2、水环境:施工现场建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泼洒地面,施工废水与冲洗设备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①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并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各项施工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②沿施工边界设置1.5~2.0m临时围墙围挡,环境敏感点较近一则加高围挡;③使用罐装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高噪设备设置在室内,不得进行露天作业;④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附近时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⑤考虑到特殊敏感点:凉城美景小区住宅楼紧临距本项目,严禁夜间(20:00至次日6:00,)、午休时间和重要考试期间(昼夜)进行施工作业;⑥高考、中考期间停止施工;⑦若遇其他特殊情况,夜间必须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并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如在施工地段周围设立临时的声屏障,保证周边的声环境质量;⑧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1)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2);不随意乱丢废弃物;(3)建筑物拆除阶段、石方阶段固体废物产量较大,要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消纳;(4)结构及装修阶段垃圾产生量较小,应在施工场地内设临时垃圾站,达到一定数量及时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 营运期: 1、大气环境:项目居民厨房使用液化气,住宅楼及公建冬季采暖均使用空气源热泵超导辐射供暖系统,不建设锅炉及其他燃煤设施,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车库设机械通风系统强制通风,车库设置通风口,通气孔布置于小区绿化带内,排气口距居民楼达到10m距离。 2、水环境: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居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项目区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为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化粪池底部和四周做水泥防渗,防渗系数小于1.0×10-7cm/s,污水管道和综合管沟均采用抗腐、防水材料。 3、声环境:公建设备置于地下室内、基础减振、室内隔声,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采取限速+禁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为防止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内临街居民住户产生影响,采取将窗户设置为中空玻璃窗,墙体采用相应的隔音保温材料等措施。 4、固体废物:住宅楼内不设垃圾道,实行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在各楼前集中设分类垃圾收集箱,垃圾日产日清,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清运至县城垃圾转运站,再由县环卫部门清运至涞源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证,涞源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用地规划许可证,涞源县污水处理厂同意收纳污水,涞源县荷驿环洁有限公司负责接收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