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4-0009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4-08-22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关于2014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4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08-22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4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4-08-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22日-201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7844610(分机号8043)(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
  邮 编:07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源县宏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
 
 
 
 
 
涞源县城区办西神山村东320米处
 
 
 
 
 
涞源县宏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涞源县城区办西神山村东320m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2'52.12"、北纬39°19'55.28"。周边关系:搅拌站东侧50m为拒马河支流、东距利勃海尔混凝土搅拌站85m,西侧、北侧均为涞源县滨湖新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砂石料露天堆场,西侧距离西神山村320m,拒马河(主河道)从项目北部400m自西向东流过,项目西侧200m为207国道泉坊路段,南侧1km为张石高速。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搅拌机2000m2、砂石料场8500m2、250t水泥储存罐3个、250t粉煤灰储存罐1个、250t矿粉储存罐1个、试验检测室300m2、办公室350m2、其他辅助设施600m2(包括地磅房、库房、配电室等),总占地面积为30180.15m2(45.27亩),总建筑面积11750m2项目总投资289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2%。
营运期:1、大气环境:粉状物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全部外购,使用密闭罐车运至站内,由罐车自带的卸料泵经管道送入各自储罐(250t专用罐),由粉料储罐自带圆筒除尘器(滤芯式)对外排粉尘进行过滤。处理后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重点地区排放限制标准,由15米高排气口排出。水泥、粉煤灰、矿粉在上料传送过程均密闭操作。无组织粉尘采取在砂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防风罩棚,并在输送过程中洒水抑制粉尘等措施。
2、水环境:车辆清洗用水经过厂内(50 m3)钢筋混凝土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洗车;职工的盥洗水全部用于泼洒厂区路面和砂石料场抑尘,不外排;站内旱厕所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地面硬化不渗漏,砂石料场底部做硬化处理。3、声环境: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声,搅拌站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全部进行妥善处置,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涞源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备案,证号:涞源发改备字(2014)10号;涞源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的临时用地批准书,编号:2014年第002号;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选址意见,同意项目临时建设;涞源县林业局已出具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意见,同意建设;涞源县水利局出具行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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