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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8313578/2014-00360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机构: 县电力总公司
发文日期: 2014-05-2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供电公司“三规范一加强”提高服务水平
涞源县供电公司“三规范一加强”提高服务水平
发布机构:县电力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4-05-23

近期以来,国网涞源县供电公司采取“三规范一加强”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营业窗口规范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窗口营业时间。该公司自2014515日起,所有营业场所营业时间统一规范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9:00-16:00,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确保不发生因营业时间变更影响客户办理业务。

二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服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保证“居民客户收费办理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用电业务办理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0分钟”,当排队人数较多或办理速度较慢时,启动应急措施,增开窗口疏导客户;遵循“先外后内”原则,当有客户来办理业务时,立即停下内部事务,马上接待客户,下班时如仍有正在处理中的业务照常办理,如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

三是规范窗口业务受理。各供电营业场所具备电费缴纳、电卡售换、业务费用收取等功能;各类业务一经受理当即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现场打印申请单由客户签字确认,告知客户答复时间、后续流程及注意事项;供电营业厅提供用电业务咨询服务,对于行动不便、有特殊需求的客户,提供用电业务办理上门服务。

四是加强服务设施运维。加强自助售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出现故障时张贴故障公告,指引客户采用其他方式购电;加强音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在营业时段内处于正常监控状态;营业厅管理人员每日取阅意见簿中的客户意见和建议,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让客户享受到优质的供电服务。(蔺文杰 翟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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