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14-00199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14-04-1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 ||||
| 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4-0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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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敬爱的农民朋友: 您现在阅读的是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内容,请您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前仔细阅读,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购机。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今年我省仍然实行定额补贴方式,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可登录河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www.heagri.gov.cn;亦可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二、补贴对象及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的确定优先向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各实施县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购机优先条件,并予以公布。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各实施县应根据本地购机者的经营规模、服务范围等情况自行确定购机台套上限。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专业化防治示范县中,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购买植保补贴机械不受台套限制。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本年度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享受补贴。 三、主要购机流程 2014年我省将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包括: 1、购机申请 购机者持有效证件自愿到县级(乡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领取《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以下简称“政策告知书”)。 2、确定对象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补贴对象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 3、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到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价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 4、机具核实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逐台核实,无误后打印《购机确认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交付补贴对象。 5、结算申请 补贴对象在各实施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交“两书、一证、一票、一号”(其中,“两书”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一证”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票”为:购机发票,“一号”为:补贴对象个人账号,下同)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结算审核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受理购机者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结算事项。 7、拨付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汇总提交的购机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审批情况、购机凭证及农机部门有关责任人签字后,每月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对象。 四、注意事项 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有效期限为30天,补贴对象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购机,逾期未购机者视为自动放弃购机资格。 2、购机者要遵守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如出现套取资金等恶劣情况,将移交当地公安等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 3、购机者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拟购机者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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