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8313578/2014-00248 | 主题分类: | 电力 | 发布机构: | 县电力总公司 |
| 发文日期: | 2014-01-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供电公司严把春节廉洁自律关 | ||||
| 涞源县供电公司严把春节廉洁自律关 | ||||
| 发布机构:县电力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4-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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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肃节日期间廉政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近日,国网涞源县供电公司制定了《严禁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通知》,对“两节”期间廉政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春节期间廉政建设。 该公司要求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要求,认真落实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实物以及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各种形式的土特产。 同时,该公司设立了违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纪检部门不定期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廉洁、祥和、文明、节俭的佳节。 (刘晓翠 高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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