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7-09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5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保政转征函〔2026〕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土地1.19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保政转征函〔2026〕5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5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950公顷。

(二)范围:该批次用地共涉及3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拟征收白石山镇西龙虎村村西(东至西龙虎村、南至西龙虎村、西至西龙虎村、北至西龙虎村)的土地,面积约0.3138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白石山镇西龙虎村村西(东至西龙虎村、南至西龙虎村、西至西龙虎村、北至西龙虎村)的土地,面积约0.8592公顷;3号地块拟征收白石山镇西龙虎村村西(东至西龙虎村、南至西龙虎村、西至西龙虎村、北至西龙虎村)的土地,面积约0.0220公顷。

(三)用途:教育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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