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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6-03 文  号: 涞农[2026]45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场所遴选方案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场所遴选方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6-03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场所遴选方案

 一、遴选目的

为加快我县生物育种技术推广应用,打造标准化育种示范点位,发挥场所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规范县级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场所遴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二、遴选原则

坚持规模优先、技术达标、公开择优、宁缺毋滥原则,同等条件下,种植面积越大优先入选;基地田间管理、生产技术配套齐全、管护规范者优先。

三、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生物育种产业化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种植规模

生物育种连片种植200亩以上

(二)管理及技术要求

1.基地田间管理规范,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日常管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作物长势整齐;

2.具备基础种植管理技术,能够按照农业农村局技术要求开展生物育种试验示范、品种观测、数据记录工作;

3.推广新品种新技术4项以上。

4.基地道路、灌溉等基础农业设施完善,方便开展现场观摩、技术指导工作;

5.土地权属清晰,无土地纠纷,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其他要求

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品种观摩、测产验收、技术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提交土地流转证明、基地基本情况说明、购买转基因种子发票

(二)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实际种植面积、田间管理水平、基地设施情况

(三)择优确定按照先看种植规模、再看管理技术的顺序综合排序,确定入选示范场所名单。

(四)公示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生物育种产业示范场所

六、后续管理

(一)入选基地需常态化做好田间管护,保障育种示范效果

(二)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巡查,对面积大幅缩减、管理混乱、不配合工作的基地,直接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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