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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09723/2025-01085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5-10-2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0-23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王安镇殷家堡村、马家屯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马屯桥引线及附属工程于20259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5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土地1.341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57

(三)批准时间:2025929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411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殷家堡村位于村东(东至马家屯村、南至殷家堡村、西至殷家堡村、北至殷家堡村)的土地,面积约1.0762公顷;马家屯村位于村西(东至马家屯村、南至马家屯村、西至殷家堡村、北至马家屯村)的土地,面积约0.3016公顷;转用国有土地面积0.0345公顷。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023日至2025103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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