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5-0108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0-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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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王安镇殷家堡村、马家屯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马屯桥引线及附属工程于2025年9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5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土地1.341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5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411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殷家堡村位于村东(东至马家屯村、南至殷家堡村、西至殷家堡村、北至殷家堡村)的土地,面积约1.0762公顷;马家屯村位于村西(东至马家屯村、南至马家屯村、西至殷家堡村、北至马家屯村)的土地,面积约0.3016公顷;转用国有土地面积0.0345公顷。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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