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8313578/2013-00101 | 主题分类: | 电力 | 发布机构: | 县电力总公司 |
| 发文日期: | 2013-06-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供电公司联合五县互查监督 | ||||
| 涞源供电公司联合五县互查监督 | ||||
| 发布机构:县电力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3-0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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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效益、强化管理和源头防腐的基本方向,自2013年5月起,高碑店、涞源、安新、顺平、高阳、满城6个县供电公司在保定市公司纪委研究指导下,决定将效能监察工作创新管理,统一立项为“供电服务效能监察”项目,联手对供电服务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实施效能监察。 供电服务管理效能监察采取市公司统一部署,具体实施,各单位自查,市公司适时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运用资料分析法、跟踪督查法、直接参与法,通过专项检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调取营销MIS系统或SG186系统资料查阅相关文件、制度和记录,重点通过监察制度执行情况、窗口服务情况、业扩报装、停送电管理、电费电价、故障报修管理、监督渠道畅通、投诉行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新“三个十条”贯彻执行情况等,对供电服务各业务环节、流程进行检查。 这种联合监察方式,可以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发挥协同作战能力,将效能监察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出来,达到理想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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