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81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9-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 ||||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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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钟学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独山城矿区资源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砂石骨料生产,增加县级财政收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独山城矿区铁矿、钼矿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经济潜力巨大。2000年,为发展经济、使独山城铁矿区所在乡村尽快脱贫致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独山城矿业特区,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办法,大力鼓励招商引资,增加了县财政收入,带动了涞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3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矿区进行规划,设立了5个采矿权,但矿区内实际上是由5个采矿证内的23家企业及周边招商引资的46家企业共69家企业共同开采。2007年,县政府按照治理整顿有关要求将原来5大证内的23家企业及周边招商引资的46家企业整合成17家(后改为16家),由河北省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进行储量核实并提交地质报告,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了《采矿权设置方案》。200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河钢集团进驻涞源对独山城矿区进行资源整合。多年来,虽经省、市、县积极协调,但河钢集团始终未能与被整合企业达成一致整合意见(只对四号整合区的清华紫光1家企业收购,对其他区域没有实质性投入)。2021年换届后,新一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与河钢集团对接沟通,全力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于2021年12月促成河北钢铁集团与4个整合区块涉及企业全部签订了《资源整合办证协议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关于成立独山城矿区资源整合专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5月19日市政府专项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独山城矿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县委、县政府于2022年5月21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为双组长的“推进独山城矿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8月17日,我县成立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为双组长的“河钢整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分别于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2年10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与河钢集团进行对接,双方就河钢集团退出我县矿产资源整合以及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报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沟通。2024年2月1日,县委召开《关于独山城铁矿区一、四、五、六整合区整合推进事宜会》,议定就河钢集团退出涞源县矿山整合问题,我县与河钢集团共同向市政府报告,逐级上报省政府。2024年6月19日,县政府形成《关于加快处置河钢集团涞源矿产资源整合问题的请示》(涞政呈〔2024〕29号)上报市政府,恳请市政府关注支持并就“河钢集团退出涞源矿产资源整合、关于独山城矿区整合”等事宜报请省政府研究批准。同时,为做好河钢退出后续矿产资源整合及开发利用,我县超前谋划,积极与陕西有色、中铜集团等等一批优质矿业和金属加工企业洽谈对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引入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于2023年4月25日印发《关于推行“产业链”招商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涞字〔2023〕8号)、2024年3月28日印发《2024年深入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立了按行业领域实行“链长制”的招商工作机制。在“新型绿色建材产业链”招商方面:2024年2月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到陕西物流集团进行工作洽谈,双方就煤炭物流、废弃矿渣综合利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初步达成投资意向;2024年5月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东方雨虹集团就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合作进行了对接沟通;2024年7月1日,县政府与河北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名驹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涞源县钼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三方合作协议》,以钼尾矿开发与综合利用为目标,拟投资建设钾肥运输物流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科学家旅居康养中心等项目。在“矿业及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方面:与陕西有色、中铜集团和伊泰集团等一批优质矿业和金属加工企业进行了深入洽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关于规范砂石骨料生产管理方面 为促进全县固废物资源合理利用、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县政府于2019年11月20日印发《关于支持矿山固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涞政〔2019〕4号),对固废物综合利用原料来源、准入条件、环保和产品质量要求、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2022年3月18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固废物处置利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意见》(涞政〔2022〕5号),结合新形势对固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方式及适用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明确了办理流程和保障措施,成立“涞源县进一步加快固废物处置利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有效规范了砂石骨料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文件精神,我县目前正在对固废物出让处置政策进行深入研究解读,为下步规范固废物综合利用夯实政策基础。 四、关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建议由县政府协调商务、财政、金融等部门进行研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25日
领导签发:王大勇 联系人及电话:赵晓娟,13833006922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说明:办复后上门征询意见时,请代表填写。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联系电话:7321897。 日 常 走 访 卡
承办单位: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走访时间:2024年9月15日
说明:主要记录承办单位日常走访情况(包括电话沟通),由承办单位填写。目的是促进坚持日常走访常态化,做好“办前、办中”走访。做到一访一填,随访随填,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联系电话:732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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