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52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7-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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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公告 涞政征字〔2024〕8号 白石山镇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7月18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32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1、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328号 3、批准时间:2024年7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1、征收土地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白石山镇西龙虎位于村西(东至西龙虎村和国有土地、南至西龙虎村和国有土地、西至西龙虎村和国有土地、北西龙虎村和国有土地)的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白石山镇西龙虎位于村西(东至西龙虎村、南至西龙虎村、西至西龙虎村、北西龙虎村)的土地。 2、征收面积:1.7042公顷。 3、用途:体育用地0.3644公顷、广场用地1.3398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 日至2024年7月 日。 四、工作安排 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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