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26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5-1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5-11 | ||||
|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银坊镇碾盘村、银坊村、北坛村、张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用地共涉及9个地块,拟征收银坊镇碾盘村、银坊村、北坛村、张家坟村的土地,面积约1.9171公顷,征地范围详见附件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项目用地拟转用征收土地总面积1.9171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0公顷,全部为非耕农用地(农村道路0.0675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5公顷);未利用地1.8481公顷(河流水面1.8282公顷、内陆滩涂0.019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为93万元/公顷。其他补偿标准依据涞源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源县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积极提取比例的意见>的通知》(涞政办〔2023〕97号)文件规定,我县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在乡(镇)村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涞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范 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