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15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4-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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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金家井乡金家井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金家井村、南至金家井村、西至金家井村、北至金家井村)的土地,面积约0.04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省涞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号:涞源发改投资〔2023〕47号),用于建设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9日,由金家井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刘壮飞 联系电话:(0312)7366527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北石佛镇艾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艾河村、南至艾河村、西至艾河村、北至艾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4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省涞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号:涞源发改投资〔2023〕47号),用于建设源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9日,由北石佛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罗 杰 联系电话:(0312)7340239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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