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17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4-0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4-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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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白石山镇白石山村、插箭岭村、西龙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白石山村、插箭岭村、西龙虎村的土地,面积约0.293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白石山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李华建 联系电话:(0312)7380299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水堡镇龙家庄村、水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龙家庄村、水堡村的土地,面积约0.133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水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李志伟 联系电话:(0312)7341031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走马驿镇北城子村、东走马驿村、吕家庄村、马跑泉村、西走马驿村、燕窝村、窑峪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北城子村、东走马驿村、吕家庄村、马跑泉村、西走马驿村、燕窝村、窑峪口村的土地,面积约0.22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走马驿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刘 磊 联系电话:(0312)7381108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东团堡乡北梁家庄村、北王家湾村、红花峪村、扦树底村、五节崖村、卸甲沟村、杨庄村、养老河村、袁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北梁家庄村、北王家湾村、红花峪村、扦树底村、五节崖村、卸甲沟村、杨庄村、养老河村、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69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东团堡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杨枢林 联系电话:(0312)7336011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塔崖驿乡卜荷村、东杏花村、西杏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卜荷村、东杏花村、西杏花村的土地,面积约0.03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 日,由塔崖驿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赵志健 联系电话:(0312)7370001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王安镇鲍家路村、东刘家庄村、马家屯村、孙家泉村、王家庄村、银山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鲍家路村、东刘家庄村、马家屯村、孙家泉村、王家庄村、银山口村的土地,面积约0.91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王安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甄晓洁 联系电话:(0312)5367817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金家井乡土巷口村、岳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土巷口村、岳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4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金家井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刘壮飞 联系电话:(0312)7366527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乌龙沟乡北赵庄村、乌龙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北赵庄村、乌龙沟村的土地,面积约0.117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乌龙沟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任 磊 联系电话:(0312)7338001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留家庄乡团圆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留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3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留家庄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吴 静 联系电话:(0312)483579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马庄乡范庄旺村、古道村、南马庄村、小关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范庄旺村、古道村、南马庄村、小关城村的土地,面积约0.217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南马庄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陶 飞 联系电话:(0312)7335004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杨家庄镇范家庄村、木吉村、牛家沟掌村、仝川村、小河村、杨家庄村、周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范家庄村、木吉村、牛家沟掌村、仝川村、小河村、杨家庄村、周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34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杨家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胡海源 联系电话:(0312)7391234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屯镇马圈村、南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留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11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南屯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张 静 联系电话:(0312)7396008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上庄乡东泉头村、横山岭村、上庄村、狮子峪村、西泉头村、中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东泉头村、横山岭村、上庄村、狮子峪村、西泉头村、中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75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 日,由上庄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梁晓杰 联系电话:(0312)7361669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银坊镇合婚台村、南沟村、牛栏村、杏树台村、雁宿崖村、银坊村、玉皇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两侧合婚台村、南沟村、牛栏村、杏树台村、雁宿崖村、银坊村、玉皇沟村的土地,面积约0.533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4〕1号),用于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7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范 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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