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723/2025-0101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3-3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31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碾盘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碾盘村、南至碾盘村、西至碾盘村、北至碾盘村)的土地,面积约0.26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银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银坊村、南至碾盘村、西至银坊村、北至银坊村)的土地,面积约0.029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碾盘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碾盘村、南至碾盘村、西至碾盘村、北至银坊村)的土地,面积约0.08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银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碾盘村、南至银坊村、西至银坊村、北至银坊村)的土地,面积约0.04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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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碾盘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碾盘村、南至碾盘村、西至银坊村、北至碾盘村)的土地,面积约0.17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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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范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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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银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银坊村、南至银坊村、西至银坊村、北至北坛村)的土地,面积约0.157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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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北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北坛村、南至银坊村、西至北坛村、北至北坛村)的土地,面积约0.37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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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银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银坊村、南至银坊村、西至银坊村、北至北坛村)的土地,面积约0.14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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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北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北坛村、南至银坊村、西至北坛村、北至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46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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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张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张家坟村、南至张家坟村、西至张家坟村、北至张家坟村)的土地,面积约0.08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张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7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张家坟村、南至张家坟村、西至张家坟村、北至张家坟村)的土地,面积约0.03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大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张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8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张家坟村、南至张家坟村、西至张家坟村、北至张家坟村)的土地,面积约0.03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51005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银坊镇上下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9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上下台村、南至上下台村、西至上下台村、北至上下台村)的土地,面积约0.02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涞源发改投资〔2023)7号〕,用于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31日,由银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范露
联系电话:(0312)7335004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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