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5-0073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4-03-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物化补贴生物有机肥分配办法 | ||||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物化补贴生物有机肥分配办法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 |||||||||||||||||||||||||||||||||||||||
|
|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物化补贴生物有机肥分配办法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55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今年实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我县北石佛镇、金家井乡、上庄乡、南屯镇、白石山镇、涞源镇、王安镇、水堡镇、留家庄乡、乌龙沟乡等10个乡镇建立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示范区5.0万亩。我县今年主要推广施用生物有机肥,以达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肥料利用率,从而达到减少化肥用量,增加产量,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目前生物肥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供肥工作马上就要开始,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制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根据各乡镇所报种植大户名单分配肥量。
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在涞源镇、泉坊镇、南屯镇设立核心示范区,面积400亩,每亩补贴生物有机肥135公斤,以集中展示施用效果。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共计6600亩,由土肥站进行筛选。具体筛选原则如下:1、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强。2、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各项技术推广、示范、培训工作,承担玉米单产提升、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等重点项目。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田、耕地质量监测试验田。 2024年3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