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850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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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坊镇石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路道路建设项目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石门村、南至石门村、西至石门村、北至石门村)的土地,面积约2.82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3〕91号),用于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路道路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28日,由泉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2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韩东红
联系电话:(0312)7844566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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